这位不解释倒还好,现在反而激起了李梦龙的逆反心理。
只见李梦龙把笔摔在了桌面上,笔尖甚至戳破了“金泰妍的额头”,但他没有丝毫愧疚。
工作时间搞这一套,他李梦龙今天还非要抓到个典型不可!
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叫做罚不责众,这帮人仿佛是约好了一般,竟然陆续进来了十几位,要求也都是要李梦龙的签名。
“不是,公司里这帮艺人应该没有那么不近人情吧,你们要是实在不好意思开口,我去帮你们要,这总行了吧?”
李梦龙真的是被逼急了,当然也有感受到了侮辱的成分。
因为这帮人准确说要的不是李梦龙的签名,而是让他以别人的名义在上面签字。
按理说这种侮辱性的提议就不应该答应,但谁让李梦龙心善呢,再说他确实有这么一手功夫,当然仅限于少女们的签名。
这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秘密吧,基本上成熟的艺人团队里,一定会有个人擅长这么一手的。
毕竟艺人每到发专辑或者作品宣传的时候,几乎都要送出些签名的礼物来展现诚意。
虽然不能说有多累,但艺人嘛,一个个伴随着名气的增大,脾气也是愈发的娇贵。
在镜头前签几个意思意思就好,后续的签名多半都是由工作人员代理的。
甚至工作人员会借此多弄出一些来拿去贩卖,总之在艺人签名的领域,除非是亲眼看到艺人签下的,否则里面的水分不要太大。
这点作为娱乐公司的工作人员,对面这帮人自然是知道的。
所以面对各种亲戚、朋友的请托,他们实在是不好意思去打扰少女们,于是乎就只能集中到李梦龙这里了。
反正对方就是要求艺人签名嘛,李梦龙勉强也算是艺人了,她们可没有在骗人哦。
至于说为什么李梦龙签下的会是少女们乃至刘在石等人的名字,可能是他写错了?
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,李梦龙最终还是妥协了,作为一名领导,为下属排忧解难,这难道不应该被表扬吗?
望着手边那厚厚一摞的签名卡片,李梦龙真的有点担心呢,会不会有人来起诉他啊?
别人先不说,少女们那边就脑后有反骨呀!
毕竟她们一项都是标榜本人真实签名的,这倒也没有在骗人,只不过有些欺负人罢了。
她们签名可不是一张卡片上签九个人的名字,而是每个人单独签一张就好,相对于工作量直接分成了九份。
如此一来她们确实没有必要找人代笔呀,那样一来还需要同时养九个人,这工资都是笔不小的费用呢。
至于说李梦龙为什么能同时模仿她们九个人的笔迹,只能说他确实下过苦功呀,这对他来说都是钱!
学会了少女们的签名,就等于可以自己印钱,他怎么可能学不会?哪怕不眠不休也要去钻研呀!
可惜的是他这项能力还没有大肆发挥的场合,主要是当少女们发现这一点后,就对他开始严防死守。